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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培训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181176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1〕798号
发布机构: 厅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培训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1-11-26

咸阳、渭南、榆林市交通运输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陕西宝汉公司,厅外资办,厅质监站,厅信息中心:
根据省厅《全省推进高速公路建设“五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陕交发〔2011〕78号)和《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信息化的通知》(陕交函〔2011〕632号)要求,以及“交通运输厅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创新、工程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省厅决定,从2012年1月起,各项目法人、项目建设管理处报送项目建设有关材料实行纸质和使用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双报送方式。为确保各单位熟练正确使用该管理平台,现就有关平台操作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目的
通过讲解平台各项功能和实际操作,使各级管理人员熟悉平台主要功能和数据流程,掌握数据录入、提交、审核、归档操作,达到正确使用平台将项目招投标、工程进度、质量状况等建设有关信息及时准确报送,为省厅管理和决策提供项目信息支撑,不断提高项目信息化建设水平。
二、 培训人员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相关交通运输局、项目法人以及各项目建设管理处已报厅监察室备案的人员。具体人员名单附后。
三、 培训方式
厅信息中心负责培训全部工作。厅信息中心组织培训小组,赴项目建设管理处驻地和项目法人单位进行现场培训。培训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对项目建设管理处的数据维护人员进行一对一培训。
第二阶段:对项目法人负责所辖项目数据录入、审核、归档、发布的数据维护人员进行针对性一对一培训。
四、 培训时间
第一阶段培训时间:2011年12月12日~2012年2月20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培训时间:2012年3月20日前完成。
培训小组根据各项目法人单位和项目建设管理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确定各单位具体培训时间,并提前2天通知相关单位。
五、 其他要求
各有关单位,特别是项目法人和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积极配合,确保培训工作按照计划顺利完成。一是要保证培训人员的培训时间,二是要提供培训所需外部条件(上网条件、操作电脑、培训场地) ,三是培训前各单位要按照先期下发的数据模板(可根据账号在平台中下载),收集整理历史数据,在培训人员到达现场后,将数据提交培训人员,依此展开培训工作。
联系人:厅信息中心 李彬,联系电话:029-88869271   13609122101 ,QQ:88995922;QQ群:79029945

附件:参加培训人员名单/File/2012-05-24-17-46-40.doc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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